十多年前,第一次翻开《定位》这本书时,我还带着满身 IT 人的 “死脑筋”—— 觉得任何事,只要有逻辑,讲道理,别人就一定会相信你。

可越读越发现,这书敲碎了我固守多年的思维定式,让我彻底从 “我能做什么” 的技术视角,转向了 “别人需要什么” 的客户思维。

最关键不是你说你是什么,而是你在客户心中是什么词,客户一看到这个词,就立马想到你。

作者特劳特和里斯没扯那些玄乎的战略模型,就说透了一个理:这年头,人的心智就好像超市货架,商品太多,信息太多,太拥挤了。

你得在别人心里占个独一份的地儿,不然哪怕你技术再牛、产品再好,说了半天也都是白忙活。

以前做 IT 项目时,我总爱犯 “贪多” 的毛病,客户提一个需求,我总想着 “不如多加个功能,显得更专业”,结果功能堆得像乱麻,客户用起来晕头转向,最后还得返工修改。

《定位》里举过一个汽车品牌的例子,既想做豪华款抢占高端市场,又想做家用车吸引普通消费者,结果高不成低不就,消费者既不觉得它高端,也不觉得它实用,最后慢慢被市场遗忘。

后来通过他去给各个品牌商咨询,给每个车商的产品进行定位,比如

一想到宝马,就想到操控

一想到奔驰,就想到豪华舒适

一想到沃尔沃,就是安全

这些品牌,都是在用了定位这本书的思维,去打造自己品牌在用户心中的心智定位。

更关键的是,定位不是 “自嗨式” 地标榜自己多厉害,而是 “共情式” 地认领别人的需求。以前跟客户介绍自己,总说 “我公司擅长做系统开发”,现在才知道这话等于没说 —— 谁不擅长做开发啊?

但如果说 “我公司擅长给中小电商做轻量化库存管理系统,能帮你把库存周转效率提 30%”,一下子就清晰了。特劳特在书里反复强调 “差异化”,不是让你标新立异搞噱头,而是找到那个 “别人没说,但大家想要” 的点。

还有个有意思的点,《定位》说 “领导者定位” 最难,毕竟要在别人心里先占下第一的位置,得花不少功夫;但 “跟随者定位” 反而容易出彩。

比如可乐先占了 “正宗” 的位,百事就转个身,做 “年轻一代的选择”,把年轻人的活力绑在自己身上;星巴克先占了 “第三空间” 的位,瑞幸就聚焦 “高性价比快咖啡”,让上班族不用等,随手就能带走一杯好咖啡。

这就像做人,没必要非得争 “第一”,但一定要有 “唯一” 的标签 —— 你可能不是最有钱的,但你是最靠谱的,朋友有事第一个想找你;你可能不是最会说的,但你是最会听的,别人愿意跟你掏心窝子。

《定位》讲的不是商业技巧,是生存智慧。无论是开公司、做工作,还是过日子、交朋友,核心都是 “找到自己的位置,让别人记住你的价值”。不用贪多求全,不用跟别人挤破头,就像老茶树,扎根一个地方,慢慢长出自己的味道,自然有人寻香而来。

所谓定位,就是在纷繁世界里,给自己找一个舒服的坑,然后稳稳地扎根,慢慢发光。

特别做自媒体和个人IP,我真建议每个人都看看这本书,一定有所启发。